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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南宁市第八届象棋赛竞赛规程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ldj1967    时间: 2016-9-2 00:18
标题: 南宁市第八届象棋赛竞赛规程
南宁市第八届象棋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南宁市体育局、南宁市体育总会
承办单位: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、南宁市象棋协会
二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2016年9月24日至25日桃源路57号百利佳宾馆6楼会议室(南湖小学正对面、自治区商务厅旁)。
三、竞赛项目:个人赛
四、参赛资格:身体健康的象棋爱好者(南宁市籍棋手凭《身份证》、在南宁市工作的外地棋手凭《南宁市居住证》)
五、参赛办法
1、赛事服务费:30元/人。报名时交纳赛事服务费方可确认报名有效,否则不安排比赛。
2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 9 月22日到南宁市象棋协会(联系人:陆璐2191395 、黄家敏13457089887 )报名,逾期不接收报名。
六、竞赛办法
1、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《2011象棋竞赛规则》;
2、采用电脑编排,共赛七轮;
3、比赛用时:使用计时钟,每方基本用时25分钟,每走一步加10秒,不记谱,超时判负。
七、名次区分
名次按积分、对手分,累进分、胜局、后手胜局、犯规区分。
八、奖励名次
1、录取前12名,授予证书和颁发奖金;
2、奖金分配:第1名:2000元; 第2名:1200元 ;第3名:800元;第4名:700元;第5名:600元 ;第6名:500元;第7名: 400元;第8名:300元;第9名:200元;第10名至12名:各100元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比赛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之规定执行,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。
十、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,取消比赛成绩,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名次,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。
十一、其他:各参赛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。
十三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。
十四、活动日程表
  
  
日  期
  
时 间
活动内容
地点
9月23日
  
星期五
上午09:30
裁判员报到学习
百利佳宾馆6楼会议室
下午15:30
裁判员布置赛场
百利佳宾馆6楼会议室
9月24日
  
星期六
上午08:00—12:00
  
下午14:00—18:00
比 赛
9月25日
  
星期日
上午08:00—12:00
  
比 赛、颁 奖


作者: zhang48129    时间: 2016-9-2 07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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