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全国棋友书(甲) 《棋友》2013年第5、6期第41页文章中,我说:“由于各种原因,棋友之间难免产生纠纷,怎么办?我主张私下解决,解决不了,请双方信得过的棋友调解,实在解决不了,在不违法的前提下,好聚好散,这对双方都有利。”原本还有如果纠纷公开化后,应该如何对待、处理的说法。但想到公开化后,纠纷的性质就变了,这对双方都不利。再说我这是规劝性质的言论,说话不宜嫌重,况且棋友们也都不愿看到纠纷的升级,故而省略了对公开化的看法。如今看来,有必要补充一下这方面的看法。公民的名誉等权利受国家宪法、法律的保护,一旦纠纷公开化(名誉受到侵害),则必须对自己的言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周平先生的《与棋友们共商量》在网上发帖,他所述的事情已公开化,因其内容对我(包括石老和王果发老师)大不敬,这使我很生气。原本向他指出《排局》收费系内容错误。但想到《排局》中有那么多作者,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会向他指错。所以我给周一个人情,假装不知此事,还是让周先生自动撤下,并且发个误发的说明,在网上向我道个谦,说声对不起。这样双方不伤感情,一切如常,那该多好!然而等了一个多月,周先生明知故犯,网上竟然还有此帖,更不见周先生向我赔礼道歉的帖子。这使我由生气转变成愤怒,进而使我想起2011年11月下旬,周先生在网上对我感恩文章进行旁敲侧击、冷嘲热讽的攻击,对我身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。我又想起2013年秋季,周先生举办《华工象棋网》赛,不与我商量就任我为总顾问(顾问是个职责,我不上网,如果有人问我网上之类的东西,我咋办?所以不宜担任,请谅解)。编辑部声明后,很快石老等人姓名被撤下,而我姓名仍在。随后我用电话七次、手机一次,共计八次(想到邀我任总顾问是为我好,我应感谢。作为回报,我把八次改成四次,以减少咱俩纠纷的程度和减轻周先生的负面影响)要求删去我名。然而周先生都不予理睬,仍旧我行我素。这里,周先生把我和石老等人区分开来,也就是把我当另类。这是对我人格的极大污辱!(请周先生换位思考,你处于这种情况,会是怎样的感受?追问周先生。你为什么把我当另类?你自说自话写上特邀我,我表示感谢并心领了,但当不当,那是我的权利)万不得已,请人在网上公开声明要求删去我名后,周先生这才把我名删去。 在我没有招惹周先生的情况下,他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对我大不敬,真是欺人太甚!对我而言,真是旧病未除,又添新伤。我想,换了谁都要与周先生好好理论一番,免得日后一再遭他耍弄,使自己不得安宁。 应该指出,周平先生错失了当初误发对《排局》一书的言论后,撤下帖子的同时,再作个道歉的声明,就能平安无事的机会。待我发表公开信后,周先生如果道歉内容全面,我也会立即停止。然而周先生始终抓住一点(《排局》误传收费),不及其余(还有两条没有向我道歉),我当然不满意,要据理全面力辩。更使我想不到的是我发第(一)至(四)公开信后,你不知我还要讲些什么的情况下,竟然又发《告全国棋友书》的帖子,把矛盾升级化,我岂能不闻不问,就此罢休!这12页帖子内容,不会随着你如今已在华工网撤下而自动消 失。这一点,请周平先生特别注意。顺便告知周平先生,如果你住在上海,我不会发帖网上,而是写好状子,拿上帖子,请个律师,诉之法院,告你周平侵害我的名誉权,不怕你周平不向我公开赔礼道歉。诉讼理由是:我没招你,也没惹你,你却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在网上对我名誉权进行侵害,这就够了!周平先生住在江西,帮了他的大忙。 告全国棋友书(乙) 周平先生初次上门给我600元,后中秋节给我礼品40元。我得审校费38元,深感莫大污辱。为使心理平衡,就把上述678元都算作审校费。如今,周先生在网上说给我好处,且不想列举。给人好处,哪有这样广而告之的宣扬?别人以为周平先生给我的好处很多很多,多得不好意思开口。而实际上就是上述678元。所以我又深感莫大的冤枉。换了周先生,你会怎么想,又会怎么做?我已于本月13日把周先生给我的上述678元以及两年利息(凑成整数)740元汇给他,汇票号码:14103363245837,14日又补寄一年利息(凑成整数)30元汇给他,汇票号码为:14103364198346。共计给他770元。还把《竹香斋》、《心武残编》于13日退还他,邮编号码:SA01436197631。 不可否认,周先生是有可爱之处,但其缺点,甚至致命弱点是:一、有了问题,基本上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,只顾自己,少想别人。二、周先生复出棋坛不久,就在网上谈了怎样才能发展排局的问题。他说:“记得纳粹德国戈培尔曾经说过: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。‘三人成虎’不就这么回事吗?所以我们当代排局人士大可不必灰心丧气,待排局艺术得到社会认可的那天,排局的春天就真的来到了!同仁们共同努力吧,我坚信,这一天一定会来到!!!”周先生在网上号召大家都来说谎,谎言说得越多就越有效果,最终就能把谎言说成为真理!这样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后,排局的春天就真的来到了。对此,周先生是坚信不疑的。这就是周平的排局发展观。原来如此!这几年,他在棋坛上出现那些反常的事情,很可能都源于这二条。 我说过,第(一)至(四)公开信是想设一个局考考周平先生,看他能不能破解。按照周先生上述的为人是破解不了的。第(一)、(二)公开信,我要周先生向我赔礼道歉,他做到了。可是周先生始终只对《排局》误传收费一事向我道歉。然而《共商量》中至少还有二件事说得使我很生气,却始终没有向我道歉。因此,第(三)公开信中在“赔礼道歉”之前加了“必须诚恳地”五个字。这显然加重了赔礼道歉的份量,这也提醒周先生还有别的错事,你“必须诚恳地”向我赔礼道歉。但周先生都没有做到。 周先生还有哪二件错事没有向我赔礼道歉呢? 第(四)公开信第一行中有这样的文句:周平先生对我的做法是“抬高你,贬低我”。《共商量》上段周先生讲我编《排局》,王勇闯先生“按规定付了600元登载费”(如果以108位作者“按规定”付费,我要收取6万多元),紧接着下段文字讲到周先生主编《象棋网络优秀作品选》,不但不向作者收费,反而付给作者5555元。在同一张帖子中,一下子就 能看到这一收(费)一付(费)的文字,这不免使人产生对这两本棋书的比较。大家看到的是这两本棋书多么简单鲜明的对照——你周平先生做事时多么的高尚,而我的作为又是多么的低下!这里讲的是人品人格的问题,而不是《排局》误传收费的事情。这是不同的两回事。周先生侵害了我的人品人格,又没有向我赔礼道歉,我当然不满意。 《共商量》上段文字中,周平先生说,对我的《排局》“当时没兴趣,没投稿,没花钱,也没留名”。周先生说的“当时没兴趣”,这是俺人耳目的说法,实质另有所指。我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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