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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合川区第二届“隆兴煤业杯”中国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
为增强重庆市本地棋手棋艺交流,促进本地棋艺水平的提高,挖掘和培养重庆市象棋后备人才,重庆市合川区隆兴煤业有限公司老总邓永华先生近日决定,在去年首届“隆兴煤业”杯象棋赛的基础上,扩大规模继续举办该项赛事,力争办成重庆市传统赛事之一,现将本次比赛规程及相关事宜介绍如下。
一、
主办单位:重庆市合川区隆兴煤业有限公司
二、
承办单位:重庆市合川区棋类协会
三、
比赛日期和地点:2009年1月1日—1月4日在合川区举行
四、
参赛条件:
1.
凡属重庆市籍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。
2.
参数人数不超过100人。
五、
竞赛办法:
1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象棋竞赛规则》。
2、比赛采用11轮积分编排制。
3、比赛用时:每方60分钟基本用时,每走一步加10秒,超时判负。
4、比赛迟到超过15分钟直接判负。
六、
录取名次及奖励:
1.
冠军获得奖杯一座。
2.
录取前12名给予奖励。
第一名8888元,第二名4000元,第三名2000元,第四名1500元,第五名1000元,第六名800元,第七名600元,第八名400元,第九名200元,第十名200元,第十一名200元,第十二名200元。(注:若参赛人数不足50人,获奖名次将减少至前八名。)
七、
参赛办法:
1.
报名费100元。
2.
路费及食宿费自理。
3.
未经批准,报名后中途无故退出比赛者,取消以后历届参赛资格。
八、
报名和报道方法:
1.
请于2008年12月28日前报名,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张勇,13618355871;杨应东,13883126639;吴兴华,13883566592。
2.
报到日期及地点:2008年12月31日下午5点,合川立信酒店,联系人:张勇。
九、
本次比赛于2009年1月4日结束,其他事宜自行负责。
十、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公开赛组委会所有。
“隆兴煤业杯”重庆市中国象棋公开赛组委会
2008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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