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工象棋论坛
标题:
“炮兵协作”之拙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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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hessfan
时间:
2004-2-5 13:17
标题:
“炮兵协作”之拙解
请多多指教。
作者:
667
时间:
2004-2-5 13:54
欢迎您的参与,也希望您把这个栏目介绍给你的朋友来一起参与! 不过,只有通过电子信箱paiju@hgchess.com的答卷方视为有效。
作者:
山中狐狸
时间:
2004-2-6 17:24
图2黑第13回合可走象9退7解杀
作者:
chessfan
时间:
2004-2-9 12:56
3楼说得很对,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?
作者:
yjr123
时间:
2004-2-9 13:55
着法成立,但非最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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