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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排局杂谈] 朱鹤洲告全国棋友书 遵嘱代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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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12-4 22:24:49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告全国棋友书(甲)
《棋友》2013年第5、6期第41页文章中,我说:“由于各种原因,棋友之间难免产生纠纷,怎么办?我主张私下解决,解决不了,请双方信得过的棋友调解,实在解决不了,在不违法的前提下,好聚好散,这对双方都有利。”原本还有如果纠纷公开化后,应该如何对待、处理的说法。但想到公开化后,纠纷的性质就变了,这对双方都不利。再说我这是规劝性质的言论,说话不宜嫌重,况且棋友们也都不愿看到纠纷的升级,故而省略了对公开化的看法。如今看来,有必要补充一下这方面的看法。公民的名誉等权利受国家宪法、法律的保护,一旦纠纷公开化(名誉受到侵害),则必须对自己的言论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周平先生的《与棋友们共商量》在网上发帖,他所述的事情已公开化,因其内容对我(包括石老和王果发老师)大不敬,这使我很生气。原本向他指出《排局》收费系内容错误。但想到《排局》中有那么多作者,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会向他指错。所以我给周一个人情,假装不知此事,还是让周先生自动撤下,并且发个误发的说明,在网上向我道个谦,说声对不起。这样双方不伤感情,一切如常,那该多好!然而等了一个多月,周先生明知故犯,网上竟然还有此帖,更不见周先生向我赔礼道歉的帖子。这使我由生气转变成愤怒,进而使我想起2011年11月下旬,周先生在网上对我感恩文章进行旁敲侧击、冷嘲热讽的攻击,对我身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。我又想起2013年秋季,周先生举办《华工象棋网》赛,不与我商量就任我为总顾问(顾问是个职责,我不上网,如果有人问我网上之类的东西,我咋办?所以不宜担任,请谅解)。编辑部声明后,很快石老等人姓名被撤下,而我姓名仍在。随后我用电话七次、手机一次,共计八次(想到邀我任总顾问是为我好,我应感谢。作为回报,我把八次改成四次,以减少咱俩纠纷的程度和减轻周先生的负面影响)要求删去我名。然而周先生都不予理睬,仍旧我行我素。这里,周先生把我和石老等人区分开来,也就是把我当另类。这是对我人格的极大污辱!(请周先生换位思考,你处于这种情况,会是怎样的感受?追问周先生。你为什么把我当另类?你自说自话写上特邀我,我表示感谢并心领了,但当不当,那是我的权利)万不得已,请人在网上公开声明要求删去我名后,周先生这才把我名删去。
在我没有招惹周先生的情况下,他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对我大不敬,真是欺人太甚!对我而言,真是旧病未除,又添新伤。我想,换了谁都要与周先生好好理论一番,免得日后一再遭他耍弄,使自己不得安宁。
应该指出,周平先生错失了当初误发对《排局》一书的言论后,撤下帖子的同时,再作个道歉的声明,就能平安无事的机会。待我发表公开信后,周先生如果道歉内容全面,我也会立即停止。然而周先生始终抓住一点(《排局》误传收费),不及其余(还有两条没有向我道歉),我当然不满意,要据理全面力辩。更使我想不到的是我发第(一)至(四)公开信后,你不知我还要讲些什么的情况下,竟然又发《告全国棋友书》的帖子,把矛盾升级化,我岂能不闻不问,就此罢休!这12页帖子内容,不会随着你如今已在华工网撤下而自动消
失。这一点,请周平先生特别注意。顺便告知周平先生,如果你住在上海,我不会发帖网上,而是写好状子,拿上帖子,请个律师,诉之法院,告你周平侵害我的名誉权,不怕你周平不向我公开赔礼道歉。诉讼理由是:我没招你,也没惹你,你却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在网上对我名誉权进行侵害,这就够了!周平先生住在江西,帮了他的大忙。
告全国棋友书(乙)
周平先生初次上门给我600元,后中秋节给我礼品40元。我得审校费38元,深感莫大污辱。为使心理平衡,就把上述678元都算作审校费。如今,周先生在网上说给我好处,且不想列举。给人好处,哪有这样广而告之的宣扬?别人以为周平先生给我的好处很多很多,多得不好意思开口。而实际上就是上述678元。所以我又深感莫大的冤枉。换了周先生,你会怎么想,又会怎么做?我已于本月13日把周先生给我的上述678元以及两年利息(凑成整数)740元汇给他,汇票号码:14103363245837,14日又补寄一年利息(凑成整数)30元汇给他,汇票号码为:14103364198346。共计给他770元。还把《竹香斋》、《心武残编》于13日退还他,邮编号码:SA01436197631。
不可否认,周先生是有可爱之处,但其缺点,甚至致命弱点是:一、有了问题,基本上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,只顾自己,少想别人。二、周先生复出棋坛不久,就在网上谈了怎样才能发展排局的问题。他说:“记得纳粹德国戈培尔曾经说过: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变成了真理。‘三人成虎’不就这么回事吗?所以我们当代排局人士大可不必灰心丧气,待排局艺术得到社会认可的那天,排局的春天就真的来到了!同仁们共同努力吧,我坚信,这一天一定会来到!!!”周先生在网上号召大家都来说谎,谎言说得越多就越有效果,最终就能把谎言说成为真理!这样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后,排局的春天就真的来到了。对此,周先生是坚信不疑的。这就是周平的排局发展观。原来如此!这几年,他在棋坛上出现那些反常的事情,很可能都源于这二条。
我说过,第(一)至(四)公开信是想设一个局考考周平先生,看他能不能破解。按照周先生上述的为人是破解不了的。第(一)、(二)公开信,我要周先生向我赔礼道歉,他做到了。可是周先生始终只对《排局》误传收费一事向我道歉。然而《共商量》中至少还有二件事说得使我很生气,却始终没有向我道歉。因此,第(三)公开信中在“赔礼道歉”之前加了“必须诚恳地”五个字。这显然加重了赔礼道歉的份量,这也提醒周先生还有别的错事,你“必须诚恳地”向我赔礼道歉。但周先生都没有做到。
周先生还有哪二件错事没有向我赔礼道歉呢?
第(四)公开信第一行中有这样的文句:周平先生对我的做法是“抬高你,贬低我”。《共商量》上段周先生讲我编《排局》,王勇闯先生“按规定付了600元登载费”(如果以108位作者“按规定”付费,我要收取6万多元),紧接着下段文字讲到周先生主编《象棋网络优秀作品选》,不但不向作者收费,反而付给作者5555元。在同一张帖子中,一下子就
能看到这一收(费)一付(费)的文字,这不免使人产生对这两本棋书的比较。大家看到的是这两本棋书多么简单鲜明的对照——你周平先生做事时多么的高尚,而我的作为又是多么的低下!这里讲的是人品人格的问题,而不是《排局》误传收费的事情。这是不同的两回事。周先生侵害了我的人品人格,又没有向我赔礼道歉,我当然不满意。
《共商量》上段文字中,周平先生说,对我的《排局》“当时没兴趣,没投稿,没花钱,也没留名”。周先生说的“当时没兴趣”,这是俺人耳目的说法,实质另有所指。我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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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4 22:25:48 | 只看该作者
告全国棋友书(丙)
《排局》是在2009年,那时周先生不在棋坛,我也没有向他约稿。因此,周先生当时根本不知道我在编《排局》。请问周先生,你“没兴趣”的感觉从何而来?如果当时你听说我编《排局》,那你一定会参与,因为:一、你很想出风头。别的不说,你主编《百25》中,连芝麻绿豆般小的那一点事都要一一列出,讲了一大串(这种现象在所有《百花》专集中都未出现过,《百25》是唯一的一本),就连常务副社长仅仅当上二个月就被免除,这种丢脸的事,居然也会在你主编的《百25》第10页中提上一笔。可见你多想出名。二、《新中国60年象棋排局精选》(简称《排局》),看看书名就知道这是一部大气的棋书,60年的作者们肯定会把自己认为最佳的作品尽可能编入书中,并且本书是在一流出版社出书。仅凭以上二条,你怎么可能对《排局》一书“没兴趣”呢?因此,你的“没兴趣”,应该在现在,而不是“当时”。“没兴趣”三个字是贬义词,只能私下说说,不能在网上公开宣讲。我招你,惹你吗?《排局》一书招你,惹你吗?现你在网上公开对本书说出“没兴趣”,我认为你除了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外,更重要的是有意贬低《排局》,同时也是对本书108位作者的不尊重。如果我对你的棋书到处宣传“没兴趣”,你会高兴吗?我想你一定会拿我问责吧。使我不能容忍的是《共商量》中又出现了与贬低《排局》相反的内容——艺术图案局。这艺术图案局竟然成就了周先生的事业。一个项目能够成就一个人的事业,这个项目一定非常重要,一定具有非同寻常的内涵。《排局》中都是排局,艺术图案也是排局。现在周先生在网上把这两种排局拿来说事——抬高艺术图案局,贬低《排局》。由此可见,周先生所讲的是两种排局质量高低的问题,与《排局》误传收费又是不同的两码事!周先生对此也没有向我赔礼道歉(损害了《排局》的声誉)。因此,我在第(五)乙份公开信中对周平先生说:“你11月5日、6日连发三份帖子,道歉很诚恳,但我不满意”,指的就是上述两件事情。如果周先生站在我的角度,为我考虑,你做的这两件错事,是不难发现的。应该说明,艺术图案局都是棋友们的,与《排局》中的排局各具特色,决无高低优劣之分。
周平先生说出“当代排局大家们成就了我的事业!如:艺术图案局!”这句话,我认为非常不妥。明明排局大家们辛辛苦苦、倾注大量心血和时间创作的棋图以及根据棋图拟出的着法,怎么一下子都被你轻而易举地说成“成就了我的(艺术图案局)事业!?这弦外之音似乎那些作品全部都是你周先生一个人的,从而成就了你的(艺术图案局)事业。你说出那样的豪言壮语,请问,在你眼里那些排局大家们算什么?功劳归你一人所有,那他们充当什么角色?请你扪心自问,这将会刺伤多少棋友的感情?你把艺术图案局的归属糊弄得分不清作者是谁,还说自己是傻瓜,得了便宜又卖乖,这很不应该吧。原本我不宜说这些让周先生难窘的事,但他用艺术图案局来贬低我的《排局》一书,我就有理由来说说他的艺术图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《棋友》2011年第3期第4页发表周平先生“《可爱的中国》图案征局大奖赛综述”文章,周先生以《可爱的中国》造型为“伟大的图案”而自豪。他对获得第一名作品以及作者作了如下的述评:《可爱的中国》作品,“笔者称之为:千载极品!”接着又述评:“笔者感谢您,棋友感谢您!世界棋坛都
告全国棋友书(丁)
得感谢您!因为您创作了超越《四大名谱》中最优秀的“七星聚会”的棋局《可爱的中国》!凡炎黄子孙谁不祝贺您!如果薛丙、张乔栋九泉之下有知,也会说一声:某某某。您真牛!”一则象棋图案排局竟然会产生世上少有的惊天反映:质量超越《七星聚会》;棋友、世界棋坛,不管懂棋还是不懂棋的所有中国人无一遗漏地都要顶礼膜拜,热情无比地感谢这位第一名获得者;就连去世200多年的薛丙、张乔栋万万想不到也会被这局棋感动得说一声:“某某某。您真牛!”这么一则把死人都能感动起来的“千载极品”,很难想象在当今世上,谁能与之争锋?棋坛上那些顶级棋家吗?不行!一个个都不行!就连世界上任何一项体育项目所破的世界纪录,在周先生看来都远不如这局棋的含金量!试问,世界上有哪一位的牛皮能堂而皇之公开地吹得如此之大?没有,至少我没有看到。这种牛皮与周平先生奉行的“谎言重复一千遍就能成为真理”,有异曲同工之妙!一旦牛皮如果吹破,也不犯法。据此,那就吹吧,使劲地吹吧!此文一出,遭到大家的谴责,认为牛皮吹得太大了,很不应该。我曾想过,周先生为何要把他人创作的这局棋吹捧得如此奇特?我猜想,在周先生看来,他的造型在前,某某某拟局在后。如同一首歌,歌词在前,歌曲在后,所以,排名你周先生第一,某某某是第二。因此,这局棋的功劳,周先生最大,其次才是某某某先生。我以为这是周先生煞费苦心的真正目的。但周先生想过没有,任你这样吹牛,成为你的排局功劳最大,而那些众多辛勤劳作的排局家们算什么?你刚复出棋坛,就利用图案局,抬高你,贬低众人,大家知道,把一种实体造型成图案,最高的评价莫过于“形象逼真”。如果形容其“伟大”,则必定与实体相仿,具有完整无缺的内涵,而且是价值连城的惊世珍品。难道《可爱的中国》图案造型的价值超过了齐白石、徐悲鸿、张大千、吴冠中等国画大师们作品的价值?且不说《可爱的中国》图案造型本身存在严重的缺憾(这一缺憾是否要公示,我得需谨慎反复考虑后决定,也许放一马,算了),单说我曾不加提示地让许多人看一看象什么,都说看不出象什么,也有人硬猜后说出多种令人发笑的东西,如有人说象一只缺了腿的老母鸡以独腿站立,在做“金鸡独立”的把式。
这里,引用几位名人关于说大话的后果,以此与大家共勉:宋代司马光在总结历史经验中指出:“才者,德之智也;德者,才久帅也。”百艺德为先,是中华古国文明的传统。说大话者,往往缺德。鲁迅先生说过:“大话不宜讲得太早。否则,倘有记性,将来想起来会脸红。”毛泽东同志说的好:“骄傲使人落后,虚心使人进步。”近代文学家黎汝清说:“任何过份的溢美和丑化都对历史的亵渎,都是对后人的欺瞒,都不可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,都会引起后人的摈斥和憎厌。”不管本局当时是什么原因发表的,作为副总编辑且专司排局的我,有着不可推辞的责任。我们将以此为鉴,以后再也不会发表类似的作品。
我与周平先生辩说,都是单打独斗,不会借助外力(因为那样会伤及无辜,实不可取),否则就是懦夫、孬种,颜面尽失。我手中有周平先生12页《告全国棋友书》下载的帖子,我没有看,不知其内容,但我想一定讲我怎么不好(我将视与周平先生对辩的情况,或者看后对其一一批驳,或者不看放他一马)。有人告诉我,内中提到了蒋权先生。这是我没有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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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4 22:26:48 | 只看该作者
告全国棋友书(戊)
到的。大家知道,蒋权先生已经去世多年,周平先生竟然拿一位不存在的逝者当枪使来对付我,这是多么愚不可及的败招!请问周先生,你见过蒋先生吗?你与他接触过吗?你与他有关系吗?他与咱俩的纠纷有关系吗?你把他当枪使,他招你、惹你了吗?你知不知道,把他当枪使,已造成对其人身权利的侵害?如果他家属知道此事,并有法律意识,我看你周先生要吃不了兜着走。再者,说话要有证据,“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,”一旦你的“证据”是道听途说,而拿不出真凭实据,请你想想承担的后果!你拿逝者来相助,说明你已计穷力拙,将要不堪一击。与人公开争辩,最忌讳的就是把不相干的人和事拉扯进来。
《共商量》中,我与王果发老师都是周平先生的受害者,我与王老师可以联手与周先生理论一番(这与本案无关的外人、外力是不同的两回事)。王老师在网上已经为我批驳一下周先生,这里我也为王老师批驳一下周先生。不过,我批驳的内容恰好是周先生拿来贬低我《排局》一书的艺术图案局。同为受害人的王老师在网上说周平先生:“已无地球人的人格底线!”真是入木三分,言之有理。不过早就有人对周先生下过这样的结论。何以见得?请看由周平先生主编的《百25》第304页以及《棋友》2012年第1期中都有这种令人惊世的特大奇闻:“好一个周平,真乃上天派到人间来排造象棋图案局的天才!”这就怪了,之前我见过周平先生,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与地球上的人们一样,是个凡夫俗子,怎样突然变成神仙,从天上派到地球上来的呢?此说权当有人说个笑话也就罢了,怎么连周平(恕我不能称你为“先生”)也承认自己是神仙啊?(《百25》由周平主编)。说句大实话,周平先生树敌不少(仅《共商量》中就有三人)。且文章中多有目中无人、大话过头之处。但我不能拿棋友们来助我,这是做人的底线。
与人争辩,有两种不同的情况要分清楚:一、使用无中生有、含沙射影、造谣中伤他人的手段,例如周平先生对我感恩文章进行旁敲侧击、冷嘲热讽的打击;《共商量》文章中造谣惑众说是《排局》要收登载费;接着又拿出《网络作品》自掏腰包5555元来与《排局》收费进行比较,以便诋毁我的人格;再以艺术图案局来比排局作者(试想,排局作者们都是凡夫俗子,其创作排局的功力能与天上派到人间来的天才相提并论吗?)等等,这些都是对我(包括他人)的藐视和人格的侵害,是实实在在的人身攻击。二、以事实为依据,对无中生有、含沙射影、造谣中伤他人的言论进行实事求是的批驳,这不叫攻击,而是辨清事实真相,让大家看清本质,并从中吸取教训,少犯或不犯类似的错误。如果对于错误的言论不闻不管,放任自由,这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局面?例如周平先生要大家都象纳粹德国戈培尔“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为真理”那样,大家岂不都成了说谎者吗?再说了,难道只允许“州官”的他“放火”,就不允许“百姓”的我“点灯”?如果那样的话,这也太霸道了吧!
周平先生拿出蒋权先生来对付我,这逼得我不得不为自己说上几句。人与人有纠纷,当一方去世后,另一方通常都会放下恩怨。如果纠纷很大,特别有过最高级别的对簿公堂,即使是亲属,往往也会终身牢记仇恨,难释恩怨。这是人之常情,无可厚非。如果上过法院,以后又能放下恩怨,进而为其做善,这就比较难得。《棋友》2013年第5、6期第42页,我的文章中有:“20多年前我与上过法院的蒋权先生(注:现我保存法院七份判决书和一份调解书),在他生前的2009年3月,我仍将他的四局棋收入我执笔的《新中国60年象棋排局
告全国棋友书(己)
精选》一书中,并且真心诚意地作了赞美的点评(见第185页、313页等)。在他2010年7月不幸去世后,我立即慰问其家属(按:在电话中与其女儿蒋旭初通话近半小时,并提出参加追悼会,她说追悼会已开过。这是20多年后,首次与其女儿对话,以后又多次互通电话),并与裘望禹先生共同写文章怀念他(刊于2010年10月1日《象棋世界》报),还请某某某棋友在其编写的《百花齐放象棋谱》第23集中重点宣传他的棋艺。总之,尽我所能为他多做善事。”我的这种善举不是很好吗?那就永远这样保存下去吧!然而据悉,在周先生《告全国棋友书》中提到了我与蒋先生打官司的事情,这使我埋藏在心底的痛处又冒了出来,强烈要求为自己辩解一下,否则太冤了,我将不得安宁。我为蒋行善,是不是我欠他什么?如果这样看法,那就大错特错啦!人在做,天在看。现以法院书证、1993年第7期至第11期《棋友》连载“棋界讼案第一炮”以及多家司法单位的案例书籍和一些报纸报道为证据辩解一下。1986年8月出版的署名为裘望禹、蒋权、朱鹤洲诠注,杨明忠校对《竹香斋象戏谱》初、二集,由于在“校后余话”、“内容提要”、名誉、稿酬、样书等问题上,蒋权与杨明忠出现了分歧之后,蒋权就写了侵害杨明忠名誉权的题为《<竹香斋象戏谱>诠注争议》,然后三人寄发国内外棋友(详见棋刊报道)。《竹香斋》初、二、三集,《百局象棋谱》、《心武残编》、《适情雅趣》、《蕉竹斋》、《湖涯集》全部都是我写初稿和审校全部定稿(这些初稿,我全部保存着。初稿都是我的笔迹,可以作证),蒋先生写复稿,裘望禹(前三部书)定稿。还有几部棋书的稿件都由裘老完成,我和蒋先生坐享其成(我审校过)。在合作中,我见到他如同老鼠见到猫那样害怕,以致心惊肉跳。例如,为了压服我,他在校阅我写的初稿上,如果发现有错,(例如笔误等)就写上批语:如“这也算是棋稿,我看是大便用的草纸,你自己看了不脸红吗?”、“你是混入棋坛的南郭先生,只配到厕所里去下棋”……大家知道,三人署名以前都是裘、蒋、朱,但不知后来为何改变顺序。2010年11月24日,裘老望禹给我来信说:”看了这期报,知悉蒋权车祸逝世……你附信中说得十分对,你我和他(按:指蒋)的纠葛,弈界尚未宣扬过。”裘老的纠葛,这里省略。我与蒋先生在名誉、稿酬等方面有多起纠纷,现把俩人在法院的判决结果按照日期的先后,写出如下:①(91)徐法民字第933号,判决本案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蒋权负担;②(91)沪中民上字第2255号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,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蒋权承担;③(1992)南民初字第1911号,判决原告蒋权承担123.20元,被告朱鹤洲承担30.80元;④(93)沪中民字第1724号,判决被上诉人朱鹤洲承担308元;⑤(1993)静民初字第1400号,判决被告蒋权承担50元。⑥(1994)沪中民终字第1136号,判决上诉人蒋权承担50元;⑦(1994)南民初字第903号,判决案件受理费203.20元,原告蒋权承担150元,被告朱鹤洲承担53.20元。上面总共七次判决,我只有一次起诉,即(1993)静民初字第1400号,其余六次都是蒋权起诉和上诉,双方胜诉、败诉,一看便知。我的一次起诉和败诉原因如下:蒋先生首先不把俩人合作棋书稿酬和两种棋书的再版费及12本样书给我,以后我也不把俩人合作的另一本棋书给他;接着他去告我,获得稿酬(他胜诉),随后我也去告他,获得稿酬和两种棋书的再版费及12本样书(这两场官司请见《棋海新友》1994年第9期第48页转载上海两家报纸的报道)。此前,另有一起官司,(88)南法民字第257号,判决案件受理费原告杨明忠负担30元,被告朱鹤洲、蒋权、裘望禹总共负担37.50元,并且三人在《象棋报》上公开向杨赔礼道歉。这是蒋把我当枪使得结果,以后杨原谅了我(但没原谅老实巴交的裘老),逐成我联杨弃蒋(详情请见《棋友》1993年第7期至第11期报道)。1991年5月18日,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调解,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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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4 22:28:02 | 只看该作者
告全国棋友书(庚)
共同约定如下:“《湖涯集象棋谱》稿酬均分,以后再版亦同;《江湖秘谱》初稿由蒋权负责,包括贴图。朱鹤洲负责写定稿和校对。署名蒋权、朱鹤洲,稿酬平分,再版亦同。《湖涯集》出版后,我把稿酬按约定平分给蒋。然而《江湖秘谱》,他却改为《江湖百局秘谱》(书名仅仅多了“江湖”两字)后,于1994年12月以蒋权个人名义出版。对照上述双方“约定”内容,显然蒋先生违反了承诺。1992年11月出版由蒋权先生编著的《古今排局赏析》中,用了我和蒋先生合作(还包括与他人合作的)的《蕉竹斋象棋谱》等七种古谱排局诠注本中的作品,竟然一字不差地完全照抄,显然是抄袭作品,并且又在此书的“棋谱介绍”中,蒋先生把我与他合作的由人体社出版《蕉竹斋象棋谱》(见该书200页)和由河南社出版《湖涯集象棋谱》(见该书267页)都署上蒋权一人姓名。却把我的姓名删去;由人体社出版《会珍阁象棋谱》(见该书295页)是四人合作,蒋先生只写三人姓名,也把我的姓名删去。这样,蒋先生不但侵害了我的获得报酬权,又侵害了我的署名权和发表权。当时,原想起诉蒋先生对我著作权的侵害(其结果至少向我公开赔礼道歉,并补偿我相应的损失),但想到,该出版社已出版我与他人(包括蒋先生在内)合作的棋书约10种,一旦起诉,势必会给该出版社及责编带来麻烦。权衡利弊,我应感恩该出版社和责编为重(多年接触下来,蒋先生早已看出我有这个特性),故此,我忍了。(随后数年,曾有多家出版社出的棋书对我(包括与他人合作的)进行侵权,经我交涉,我都获得相应的赔偿。)《棋海新友》1994年第6期编辑部发表“致本刊作者的一封信”中说:“蒋在本刊发表的作品十错七八”。自从我与蒋先生分手后,1991年蒋发表的5则古局,全部出错。共计只有99局的《古今排局赏析》中现代排局创作共有12局,蒋先生自己的只有三局(难道他的作品只有这三局,还是别的原因?要知道这可是入编自己作品的好机会,换了谁都不会轻易放弃),入选作品不是最多的,其中一局还有出错。面对上海排局棋友(除黄大昌持中立外)都离他而去,加上那时我已联杨(明忠)离他,又被公开指责错局如此之多,真是雪上加霜,无脸呆在棋界,故此他彻底退出排局界,转为炒股和跳舞。他于2010年7月24日刚骑上舞伴的自行车,被风一吹,后脑勺倒地昏迷,第二天不幸去世,享年75岁。再说一遍,人在做,天在看,当有人告诉我这个消息后,我没有幸灾乐祸,反而向另一位棋友索取蒋先生家属的电话,与他的女儿取得联系,表示要参加蒋的追悼会。我为什么会放弃与蒋先生的恩怨?《棋友》2013年第5、6期第42页我是这么说的:“因为我父亲与蒋权在同一单位工作,生前曾得蒋相助,1986年我父不幸去世,他参加了追悼会,对蒋的这些恩情,我没有忘记。我与蒋的纠纷,如果放在今天,也许不会发生多场官司。”我还做了前述的蒋先生一系列常人难以做到的善举,因为双方已有10多年没见面,且双方再也没有为难对方,毕竟又是合作过10本棋书(包括与他人合作)。这个事实和恩情都是不能抹去的。
桥归桥,路归路,耳听为虚,眼见为实。要真正了解一个人,就要与之多方面的接触,如果仅凭道听途说,一知半解,那肯定不全面。周先生住在江西,2000年初次进入棋坛,可说对蒋先生的情况完全不知。你在网上不明事理地讲到我和蒋的官司问题(如果私下与人探讨,随便你怎么讲、怎么问都无所谓,因为只有两个人知道),大家嘴上不说,心里又会怎么想法?这段日子,就有一些棋友出于关心我(他们都知道我不会首先招人、惹人。我很感谢他们的关心)而询问我与蒋的官司问题。你这不是在没事找事,让我加重烦恼吗?请问周平先生,换了你,是忍耐下去,还是讲明事实真相(尤其官司问题)?为了客观地叙述事实,我翻出风尘10多年前的重达10多斤重的诉讼材料。想起早年一幕一幕令人心酸、不堪回首的情景,真的心潮难平!如果时间能倒流,我真的很想早就退出棋坛!
告全国棋友书(辛)
我与蒋权先生的纠纷,很痛心,谁都不愿遇到。但是最近我看到一本书,书名叫《感谢折磨你的人》,封面上写道:“世界上只有一件事比遭人折磨还要糟糕,那就是从来不曾被人折磨过。因为,当一个人受尽折磨时,他的潜能才会被激发出来,而且,唯有此时,他才能越挫越勇,逼迫自己去突破现状……。”诺培(贝)尔文学奖莫言说:“人生在世,注定要受许多委屈。而一个人越是成功,他所遭受到委屈也越多。”从这个意义上讲,我真的应该感谢蒋先生。与他分手后,我在排局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。尤其难忘的是他在我稿纸上批写那些污辱性的文字(谁看了,都会热血沸腾,绝对接受不了),逼使我在写作稿件时慎之又慎,所以我的出错率在棋友的排局稿件中,也是较少的一位之一。
我与蒋先生的纠纷比起我与周先生的纠纷,要严重得很多很多。我对蒋先生能够不记恩怨,并为他多多行善,那么我与周先生的纠纷,我认为算不了什么。
周平先生担任北京某公司的副总裁、市场总监已有多年,在工作的职务方面是排局界中最高的。10月4日,他能在网上诚恳地向我赔礼道歉,非常不容易。再有,大家也都看到,周平先生不管出于什么目的(这一点,周先生远不如香港某棋人那样淡定),他毕竟曾经多次出资举办过排局比赛,排局界中人目前似乎唯他一人能够做到(约20年前,包括我在内也有多人独资举办过各种有奖排局比赛,只是规模不如周先生而已),这一情况应该肯定和赞扬。但是排局界的棋友们,应该都是人人平等的,都应该得到尊重,而不会象公司的员工,为了保证饭碗,有时不得不听从于领导的指手划脚、发号施令。如果把公司的这一套带进排局界,行不通!
排局界对于排局作品讲究的是“有错必究”,我们排局棋人处理事情也应这样。我致公开信(四)中,有这样一句话:“对于华工,恕我这个局外人多言一句,说得不对,请多多包涵:收取这样的‘贡献’,心里是不是踏实,我就不得而知了。”我不是华工的人,在网上议论华工的事,既不妥当,也不礼貌,在此向华工诚恳地说声:对不起,请原谅。
我想与周平先生讲讲感恩方面的问题,看看能否对你有所感触。二年前,我写那篇感恩文章是有原因的。我与石老相识将近30年,在他老人家的栽培、器重、关怀和爱护下,我取得了文章中的那些成绩和荣誉,还获得价值25万8千元的墨宝,等等,使我受益匪浅。然而我从未对他老人家表示过感恩之心、感恩之情,自己深感内疚,这才写了那篇感恩文章(第4页刊出你新任本社常务副社长的通栏标题和“就职感言”文
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4 22:28:39 | 只看该作者
告全国棋友书(壬)
章,第5页刊出我的感恩文章。文章中我的那些成绩和荣誉,很可能深深地刺痛了你这位刚新任的本社常务副社长的自尊心吧。如是这样,请原谅,我不是故意的)。《百25》中,周平先生详细列出了在石老的棋刊上发表了那么多的作品,不管内容怎样,数量之多在那段时间内可以称得上是排局界中最多的一位。这也说明石老的棋刊确确实实为周先生作了大量的宣传,从而使周先生的名气在短时间内大增,这也是排局界中罕见的。可以说,周先生是依靠石老出的名,此话属实。照理,周先生应该感恩石老才对,然而你却反其道而行之。先是对石老(包括我在内)很不尊重,现在又对石老(包括我和王果发老师)大不敬。请周先生扪心自问,你的这种做法对不对?你已对我道歉(如前所述,道歉得不够),那么你也应该对其他受到你侵害的人员表示赔礼道歉吧?
周先生在帖子中还讲到寄给我在北京的合影照。我叫儿子回复短信如下:“寄来五张照片收到,让您破费了,谢谢。另两张我会分别转交谈某某和王某某各一张,请放心。”五张照片中有三张是我、谈、王和周平先生的合影照(给谈、王的各一张,我已寄他俩人),二张是咱俩的不同合影照。这三张照片,我为什么留下?我以为这是永恒的留念。一旦退回,咱俩的一切都将绝交。现在你发表了“告全国棋友书”,把矛盾升级了。我已将这三张照片从照相册中取出,我将视咱俩的争辩情况放进照相集中或者退回。
周平先生主编的《百25》中,发表了我一万三千多字的《排局创作之路》,以及“马炮争雄”。借此机会向周先生表示衷心感谢。特别使我深深感谢的是了却了我20多年来深感内疚的一件事,终于在《百25》中得到了顺理成章的解释,第114页刊出如下文字:1992年4月“出版我的《象棋排局精品》(顺便一说,本书原名为《象棋排局小品》,由周孟芳取书名,我很满意,但出书后成此名。一字之差,含义殊异,这使我很纠结,并对读者深感内疚。然而书名如同人的打扮,出版社为销书考虑,改名似乎无可厚非)”。
《感谢折磨你的人》最后有一节题为“获得荣誉后记得跟身边的人分享”——今天你独享荣誉,明天就会独吞苦果。书中内容对我们大家都有教益,顺便附上一阅。如果周平先生愿意的话,我愿与你以此内容共勉之。
我的《致周平先生公开信》和《告全国棋友书》,先放在网上七天左右。由于本纠纷由周先生先挑起,所以只要周先生先撤下,在同一网站我也会撤下上述两种帖子。
朱鹤洲 2014年12月4日
6#
发表于 2014-12-5 02:17:38 | 只看该作者
历史都是成王败寇,一些人物的历史功绩,总是令人半信半疑,若是都去批判,莫说三天三夜,一百年也批判不完。三皇五帝的事,毛主席都说是骗过了无涯过客。 其实,人们知道是怎么回事,又有几个去较真呢? 人世难逢开口笑,上疆场彼此弯弓月,流遍了,郊原血。 人类的历史,是残酷的斗争史。 象棋排局,本应该远离世俗纷争,成为乐园、净土。 可惜,不是这么回事。
7#
发表于 2014-12-5 11:05:33 | 只看该作者
中国象棋,最初可能是征战沙场时作模拟推演之用。 但是,自象棋定型以后,更多的是作为修身养性、益智健脑的游戏。 朱先生是古局研究第一人,最能代表古人创作水平的江湖局,虽然开头表现了人世间的诸多纷争,结尾都是以和为正,这代表中国人的为人处世原则,没有解决不了的纷争,凡事以和为贵。
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5 21:45:02 | 只看该作者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2-5 21:46:25 | 只看该作者
10#
发表于 2014-12-5 22:42:18 | 只看该作者
我看了很久的帖子,没发言。 刚刚又在蒋晓春先生发的象棋百度贴吧里看了。其中晗尘书生、my7091818两位先生的观点我非常认同!!我在此观点的基础上再结合我对人生的感悟加上 一条:“人世间一切 的万事万物 、恩恩怨怨都与钱、权、利密不可分”。如果把它看穿了、看透了 那就无欲无求了。
11#
发表于 2014-12-5 23:04:19 | 只看该作者
感 恩 感谢世间所有的苦难与恩情…… 对父母感恩:感谢父母给我生命。 对妻儿感恩:感谢妻儿给我关爱。 对亲朋感恩:感谢亲朋给我力量。 对邻里感恩:感谢邻里给我关照。 对公司感恩:感谢公司给我平台。 对领导感恩:感谢领导给我信任。 对与你合作的人感恩:感谢伙伴给我帮助。 对给你打击的人感恩:感谢敌人让我成长。 感恩的心,永远年轻!感恩的人,永远快乐!
12#
发表于 2014-12-6 00:02:44 | 只看该作者
2011年给的钱2014年还,这中间干什么去了?人还是贪钱的,哈哈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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